一、修改范围:
位于漕河镇东北部,东侧紧邻京广铁路,北侧有黑水河穿过,毗邻史各庄村、西留营村、南留村,修改范围规模约3.62平方公里(即B单元的规划范围)。
二、修改内容:
1.规划修改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和征地界线修正了控制单元内建设用地的边界,纬五路北建设用地规模由50.12公顷修改为48.86公顷,纬五路南、纬六路西的建设用地规模由20.76公顷修改为21.10公顷。
2.规划修改按照实际建设对纬五路南的农村道路进行了修改,调整了纬六路、纬八路道路线形,增加了经二街(纬七路南段),取消了经一街、经二街之间农村道路。
3.规划修改调整了纬五路北建设用地的布局,减少了二类居住用地规模,增大了中小学用地规模,增加了医院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商业用地、公园绿地、城市道路用地,并相应调整了纬五路北的农村道路系统。
4.规划修改调整了纬五路北建设用地内二类居住用地、中小学用地和商业用地的开发强度控制指标。
(1)二类居住用地控制指标由容积率[1.0,1.5],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修改为容积率[1.0,1.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
(2)中小学用地控制指标由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40%,修改为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40%;
(3)商业用地控制指标由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修改为容积率≤1.1,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
5.规划修改增加了对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和公园绿地的开发强度控制。
(1)医疗卫生用地的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
(2)社会福利用地的控制指标为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
(3)公园绿地的控制指标为容积率≤0.1,建筑密度≤5%,绿地率≥70%。
6.规划修改后,二类居住用地减少19.02公顷;中小学用地增大3.86公顷,商业用地增大2.44公顷;增加医疗卫生用地1.19公顷,社会福利用地3.40公顷,公园绿地2.98公顷。
7.规划修改后,控制单元可容纳人口由2.9万人缩减为1.7万人。
8.规划修改结合用地布局调整和现状实际,部分修改了点位控制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
摘自:徐水政府网